高級合夥人李煥江獲聘請為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祝賀本所高級合夥人李煥江獲聘請為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列入《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推薦仲裁員名冊》,聘期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止。
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經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共同確認,被納入《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中的香港仲裁機構名單,作為香港仲裁機構進行運作。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以服務為導向,為來自世界不同法域的當事人提供公正、高效、靈活的仲裁、調解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