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朱震賢撰文探討澳門《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

本所實習律師朱震賢近日在Plataforma Media撰寫文章,探討了澳門最新頒布的旨在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接觸酒精飲料的新法律。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已於2023年11月正式實施,為澳門地區的青少年保護工作樹立了新的里程碑。該法律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針對未成年人的活動場所將全面禁止銷售、提供以及消費酒精飲料,旨在打造一個更加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除了上述場所外,法律還嚴禁在其他公共場所向未成年人出售或提供酒精飲料,並要求這些場所顯著張貼相關的禁令告示,以便公眾知曉和遵守。這一舉措無疑加強了社會對未成年人飲酒問題的關注度和警惕性。值得一提的是,法律還針對網路銷售管道進行了限制,明確禁止在網上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精料。同時,為了確保法規的順利實施,法律還特別規定,除了具備年齡驗證功能的自動售貨機外,其他自動售貨機將被禁止出售酒精料。 朱震賢在文章中剖析了這些新法規的主要措施,對澳門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所做出的努力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認為,這些措施的實施將有助於進一步降低未成年人飲酒的風險,保護他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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