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現代金融產業人才引進政策總結:

現代金融產業優秀人才計劃旨在引進能推動現代金融產業發展,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要件:具備金融產業相類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述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包括金融、經濟學、會計學、精算學、風險管理、業務分析、數據分析、工商管理、金融科技、數學、統計學、計算科學與工程、可持續發展、法律或相關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述專業範疇不少於六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同上)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取得金融產業相關的專業資格及具上述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年滿21歲;具備良好的中文、葡文或英文任一語文的表達能力;按計劃所訂的計分表,在總分300分中取得200分得分。

現代金融產業高級專業人才的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要件:具備金融產業相類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述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同上)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述專業範疇不少於六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同上)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取得金融產業相關的專業資格及具上述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年滿21歲;具備良好的中文、葡文或英文任一語文的表達能力;按計劃所訂的計分表,在總分300分中取得150分得分;獲本地僱主聘用或承諾在居留許可決定產生效力之日起計九十日內聘用,並須擔任符合計劃所列的人力資源緊缺的專業職務;上述獲聘用擔任專業職務的薪酬水平年薪須達澳門元600,000元,以全年稅前總報酬計算,不論其給付名稱、給付形式或計算方式為何。

*本資訊僅屬一般性質,無意作為廣告來源、服務要約或法律建議;因此,讀者不應完全依賴本信息,而應始終尋求律師的建議。